
香港一人公司:唯一董事可唔可以兼任公司秘書?
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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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地私人有限公司只有一名董事時,嗰位董事唔可以同時做自己公司嘅公司秘書。就算另用一間法人團體做秘書,如果該法人團體同樣只有一名董事,而佢就係你公司嘅唯一董事,呢個安排亦唔符合《公司條例》第 475 條。
先分清楚股東、董事同公司秘書
「一人公司」可能指只有一名股東,亦可能指只有一名董事。判斷兼任限制時,要睇公司有幾多名董事。假設你持有全部股份,亦係唯一董事,便需要另外安排符合條件嘅公司秘書。公司最少要有一名自然人董事。公司註冊處指出,董事毋須為香港居民,但秘書有自己嘅所在地要求。
公司秘書可以係個人,亦可以係法人團體
由個人出任,公司秘書須通常居於香港。由法人團體出任,該團體須喺香港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並要留意上述同一位唯一董事嘅限制。填寫成立表格前,可核對秘書嘅法定名稱、地址同實際出任安排。若由服務商提供秘書服務,亦要問清楚邊個實際接受委任、跟進法定通知,以及地址、收信同周年申報是否另行收費。
例如,你喺外地居住,計劃自己持股同擔任唯一董事。做法係先安排合資格秘書,再分開確認新公司嘅香港註冊辦事處。秘書地址同新公司用作註冊辦事處嘅地址,要按實際委託確認。準備成立公司可以參考香港公司註冊服務。
資料於 2026 年 11 月 6 日核對。參考公司註冊處成立公司常見問題第 32 題及《公司條例》第 474、47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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