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公司註冊地址可唔可以用郵政信箱?NNC1 同搬地址點填
1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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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地股份有限公司填 NNC1 時,郵政信箱唔可以用作註冊辦事處。公司註冊處嘅填表說明亦列明,境外地址同以「轉交」方式填寫嘅地址都唔接受。《公司條例》第 658 條要求公司喺香港有註冊辦事處,用來接收通訊同通知。
分開核對新公司地址同秘書地址
新公司喺 NNC1 所填嘅註冊辦事處地址,由成立日起生效。公司秘書亦有自己嘅資料欄位。如果同一服務商提供秘書同地址服務,要先查委託是否包括畀新公司使用指定地址做註冊辦事處。即使對方已同意做秘書,都應另外確認新公司可用嘅完整地址同收信安排。
例如,你喺外地經營,服務商提供香港郵政信箱畀你收普通信件。填 NNC1 前,要再確認有冇一個合適嘅香港註冊辦事處地址可用。可要求對方以書面列明樓層、室號、使用期、政府信件點樣轉交,同終止服務後嘅安排。
搬地址後用 NR1,唔等下一次周年申報
註冊辦事處地址有改動,公司須喺改動後 15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 NR1。安排轉服務商時,將舊地址服務終止日、新地址啟用日、實際更改日同 NR1 交付紀錄分開列出。再查銀行、客戶及其他機構所用地址是否需要另外更新。
準備成立公司可先參考香港公司註冊服務。周年申報另見 NAR1 同商業登記續期指南。
資料於 2026 年 11 月 6 日核對。參考公司註冊處 NNC1 填表說明、《公司條例》第 658 條及 NR1 表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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