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投資居留 F-2/F-5:官方投資途徑、家屬範圍與五年申請條件
已更新:5天前
韓國投資居留 F-2/F-5:官方投資途徑、家屬範圍與五年申請條件
最後核對:2026年9月16日。本文只整理韓國主管機關公開的投資居留資料,並不代替主管機關對個案的審查。投資、居留及永久居留規則可在遞交前改變,應以受理機關的現行要求為準。
F-2 和 F-5 不是同一種身分
韓國法務部的公益事業投資移民(IISPB)資料說明,符合適用投資標準的投資人可按規定申請 F-2 居留身分。維持符合規定的投資至少五年後,申請人可提出 F-5 永久居留申請。這不是自動轉換,也不是政府對批准、處理時間或日後國籍的承諾。
F-2 是居留身分;F-5 是永久居留身分。F-5 不是韓國國籍或韓國護照。任何歸化或護照問題均有另一套法律條件,不能由 F-5 身分本身推定。
先分開核對適用的投資途徑
官方資料涵蓋的計畫和投資標的並不完全相同,包括公益基金、本金保障且無利息的特定模式,以及其他可能承擔收益或損失的指定投資或不動產途徑。不同官方頁面也可能列出不同門檻、地區或條件。不要把它們合併成一個固定價格、保本承諾或「最快」方案。
在法務部說明的本金保障、無利息公益基金模式下,官方表述是符合條件時在五年後返還本金。這不等於所有投資類別均保本,也不等於沒有匯款、匯率、稅務、法律、流動性或其他風險。
哪些家屬可一併研究?
IISPB 官方頁面列出的家屬為投資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父母、已婚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不應以「全家」概括;如涉及其他親屬,必須按當時適用的韓國出入境規則另行確認。
工作、醫療和再入境要分項確認
IISPB 對 F-2 的公開描述為可進行自由經濟活動。韓國官方生活法規資料顯示,F-5 持有人通常可在大多數領域工作,但公務員及受特別法規管制的持牌職業仍可能有例外。任何職業、牌照或工作安排,均應另向相關主管機關確認。
F-2 或 F-5 不代表即時、免費或全面的醫療、教育及社會福利資格。符合國民健康保險加入條件的人士,才按制度取得適用保障;教育、學費、入學和再入境條件各有獨立規則。
遞交前的官方核對清單
確認投資計畫是否仍開放、適用投資標的、金額、地點、資金來源文件和維持期;確認投資人與每名家屬的身分、關係文件及無不合資格因素;釐清 F-2 申請、維持投資、F-5 申請、採集生物資料、領取居留文件及再入境要求;並分開計算政府規費、翻譯及認證、銀行和匯兌、稅務、法律和其他第三方成本。
處理時間、結果與服務範圍
公開官方資料未保證固定批核週數或成功率。文件完整度、背景核查、主管機關工作量、個案事實和規則更新都可能影響處理。任何私人顧問的服務範圍、收費和退款安排應以書面協議為準;私人協助不代表政府批准,也不保證投資安全、回報、居留、永久居留、國籍或護照結果。
官方來源
韓國出入境管理機關:Immigrant Investor Scheme for Public Business (IISPB):https://www.immigration.go.kr/immigration_eng/1853/subview.do
仁川自由經濟區:Investor Immigration System:https://www.ifez.go.kr/world/content/view.do?sn=561
韓國 Easy Law:Status and benefits of permanent residency (F-5):https://m.easylaw.go.kr/MOM/SubCsmOvRetrieve.laf?langCd=700101&csmSeq=2805&ccfNo=1&cciNo=1&cnpClsNo=1
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公團:Guidance for foreigners:http://www.nhis.or.kr/english/wbheaa02900m01.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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