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西蘭BIV原定收購告吹,可以換一家企業嗎?六個月與九個月期限要分清
原本談好的生意不能成交,持有新西蘭 Business Investor Work Visa(BIV,商業投資工作簽證)的人,未必只能放棄原計劃。不過,改買另一家企業不是自行換一間店便可繼續;必須按 Immigration New Zealand(INZ)的更換擬收購企業程序提出申請,並符合時間、原因及新企業條件。
先看清三個不可混在一起的時間
INZ現行表格 INZ 1396(2026年7月版)列明:更換申請必須在最初獲批 BIV 工作簽證後首六個月內提出,而且只可提出一次。它另問申請人能否在目前簽證的首九個月內買下並開始經營新企業;已經用掉的簽證時間也要計入。
因此,首六個月是提出更換申請的期限;首九個月則關乎完成收購並開始營運的期限。兩者起算點都不是新談判開始之日,也不會因為改找企業而自動重新計時。先按簽證批出日期倒推日程,為盡調、估值、商業計劃和主管機關處理預留時間。
原交易為何告吹,必須說明與申請人控制範圍的關係
表格要求交代哪些重大情況在申請人控制範圍以外,令原來提名的企業無法購買。只寫「交易取消」或「賣方改變主意」未必能完整回答問題。整理時可列出事件日期、買賣雙方已採取的步驟、交易終止原因,以及支持說明的合約、通知或往來文件。
不要把普通商業改變自行認定為符合條件,也不要改寫交易時間線。若原因或責任有爭議,先保留原始文件並請適當的新西蘭移民及法律專業人士研究;文章不能替 INZ 判定個案是否屬於申請人控制範圍以外。
新企業要重新做方案和盡職調查
INZ 1396 要求為新企業另填 Business Proposal form(INZ 1393),並附上該表要求的證據。不要只把原方案的公司名稱改掉。重新核對企業是否仍在營運、營業歷史、員工及股權安排、購買價格、本人實際經營角色,以及涉及的行業限制。官方會按 BIV 規則評估新標的,不會因原案曾獲批就自動接受替代企業。
表格也要求交代新投資資金或資產、所有權及來源。原申請資金若改了位置、增添新資金或涉及贈與,按表格問題逐項提供說明和證據;相關資產估值須留意表格列出的有效期。財務盡調、法律盡調及移民資格核對各有工作,不能用一份顧問摘要代替。
申請前用這份清單找出缺口
確認 BIV 最初批出日,並計算首六個月與首九個月各自截止日。
核實更換要求尚未使用;若曾提出過,先釐清正式記錄。
整理原交易不能完成的客觀原因、日期和文件。
按 INZ 1393 為替代企業準備完整方案及所需證據。
核對新舊資金、資產、所有權、合法來源及必要估值。
估算能否在現有九個月期限內完成收購並開始經營。
按當前 INZ 1396 的提交方式和清單遞交,不寄交原件,除非 INZ 另行要求。
INZ表示,更換提名企業的批准只用來評估 BIV 規則是否符合,不代表政府為該企業背書或保證生意成功。遞交申請、獲准更換、完成收購及日後符合居民簽證條件,是不同階段。交易前應讓新西蘭律師和會計師完成各自的盡調,並將簽證期限及未決風險寫入商業時間表。
官方資料
本文於2026年10月21日核對。適用規則及表格可能更新,提交前請重新下載最新版本。INZ:Business Investor Work Visa;INZ 1396 更換擬收購企業表格(2026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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