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馬耳他投資入籍制度變動 舊護照廣告哪些不能再照用

1天前
讀畢需時 6 分鐘
家庭資產配置與第二護照成本規劃概念插圖

政策資料核查日期:2026年10月1日。


搜尋馬耳他護照時,最容易遇到的問題,是不同年份、不同法律途徑被放在同一個比較表。舊的投資入籍金額、現在的永久居留方案,以及按特殊貢獻個別審議的入籍制度,並不是同一項產品。家庭如果仍按幾年前的廣告預留預算,可能在付款後才發現,對方承諾的結果根本不屬於所申請的身份。


本文核查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十月一日。對新申請人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找到最低護照報價,而是先確認目前仍有甚麼法律途徑,以及自己的目的究竟需要居留還是公民身份。以下重點在辨認過時資訊,不構成對特殊貢獻入籍程序的招攬。


歐盟法院判決改變了判斷基礎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歐盟法院在委員會訴馬耳他案作出判決,認為以預定付款或投資交換國籍、形成交易性質的制度,不符合歐盟法律。這不是單純上調最低價格,而是涉及把成員國國籍及歐盟公民身份商品化的法律問題。[1]


因此,閱讀舊文章時,不能只把年份換成今年,再沿用原有價格與承諾。即使某篇文章當年介紹的是有效制度,也不代表現在仍接受相同的新申請。判決內容、之後的法律修訂,以及主管機關的現行程序,必須放在一起閱讀,才有足夠依據判斷。


馬耳他議會其後通過二零二五年第二十一號公民法修訂法案。[2] 客戶不需要自行解讀所有條文,但至少應要求任何聲稱可以辦理的人,指出實際依據的現行法律及程序,而不是只展示舊成功案例或收費表。


特殊貢獻制度不能包裝成原有套餐


Community Malta Agency現行說明,按特殊貢獻入籍屬個案裁量,涉及對馬耳他或人類的傑出服務、貢獻或特殊價值。程序包括提出背景及成就、未來持續貢獻計劃,經獨立評估及盡職審查,再由主管部長作決定。官方亦明確列出禁止相關程序營銷的說明。[3]


這意味著不能把舊投資套餐改名,就稱為全新特批護照。某人的財富、公司估值或捐款意願,並不能由銷售人員直接換算成獲批機會。若有人聲稱只要付款便能安排特殊貢獻資格,應要求提供可核實的法律依據,不應把私人承諾視作主管機關決定。


第一種應停用的說法:交指定金額就能入籍


舊廣告常用一個醒目數字,配上護照或歐盟旗幟,令讀者以為價錢就是資格。今天再看到這種內容,應先辨認數字代表甚麼:是房產、行政費、私人顧問費,還是已失效制度的歷史門檻。金額本身不能證明路徑仍存在。


對家庭而言,最實用的做法,是在報價旁加一欄寫明預期取得的法律文件。如果對方無法清楚區分永久居留證明、居留卡、公民證書及護照,便不宜只憑總價作決定。價格比較必須建立在同一種身份和同一服務範圍之上。


第二種應停用的說法:永久居留就是歐盟護照


馬耳他永久居留計劃MPRP由居留主管機關管理,官方清楚說明它與公民身份法律分開。[4] 家庭可以因為希望在馬耳他生活而研究永久居留,但不能把持有居留卡直接理解為取得馬耳他國籍,或已擁有歐盟公民全部權利。


這個區分會影響實際用途。孩子打算去哪裏升學、父母要在哪個國家長住、工作是否需要額外許可,都應各自核對。若真正目的在另一個國家,不應因為兩個地方都在歐洲,就假設馬耳他居留已足夠。身份名稱寫錯,整個家庭的時間和預算都可能跟著錯。


第三種應停用的說法:固定幾個月必定拿護照


申請程序包含文件準備、核實背景、主管機關審議以及後續要求。宣傳中把其中一段期間直接當作整體保證時間,容易令家庭誤判。即使官方列有某項居住或程序條件,也不代表從付款之日起,到了那一天便自動獲得國籍。


家長如果有開學、租約或工作調動的固定期限,應把這些日期獨立處理。先確認目前身份能否支撐原有安排,再討論新的長期選擇。不要因為有人承諾快批,便提早放棄原有學位或可持續的居留身份。


第四種應停用的說法:舊客戶成功等於現在可做


歷史批核只能證明某人在某個時點,按其個案取得過某種結果。它不能證明今天的新申請仍適用相同法律,也不能證明另一家庭符合條件。尤其當政策經過法院判決和立法修訂,舊案例更需要清楚標示所屬年代及途徑。


若顧問展示過往文件,客戶應問的不是只有用了多久,而是當時按哪項法律、現在是否仍開放,以及目前建議與當年的差別在哪裏。涉及他人個人資料的證明,不應要求公開完整護照或家庭文件;可以用不暴露私隱的方式核實專業經驗。


官方網站仍有舊內容時怎麼看


網站可能保留歷史頁面、舊下載檔或早年的新聞。讀者應看發布日期、法律名稱、是否有後來修訂,以及現行服務入口。不能因為檔案來自官方域名,就假設文件中每項舊條件今天仍能用於新申請。


遇到不同頁面看似矛盾,先把兩個網址及日期保存,再要求主管機關或具資格人士說明適用關係。不要自行挑選比較優惠的一頁。法律已改變時,舊的介紹文字仍可能留在線上;是否可申請,應回到現行法規及主管機關確認。


已付訂金的家庭應先保存甚麼


如果已按舊護照承諾付款,先整理合同、報價版本、宣傳截圖、發票、匯款憑證和正式遞交紀錄。要分清款項究竟付給政府、律師、顧問還是物業發展商,以及哪些服務已經完成。不要先接受口頭轉換項目,之後才回頭找原有權利。


退款、終止或轉換安排取決於合同及個案法律問題,不能由一篇政策文章直接判定。較穩妥的處理,是要求對方書面說明原路徑狀態、剩餘服務及款項去向,再請獨立法律人士審閱。對方提供另一國方案,也不代表原合同爭議已經解決。


家庭可以重新按用途篩選


若希望在馬耳他長住,可先評估永久居留的家庭資格、持續成本和生活安排。若主要希望取得另一國籍,則應直接承認這是另一種需求,再按各地現行法律研究,不應用居留卡替代原來目的,卻不向家人解釋權利差異。


若主要需要頻繁旅行,也應比較現有護照、簽證及出行安排能否解決問題。投入一大筆資金前,先把最常去的地方、停留目的和期限寫清楚,往往比只看免簽數量更能判斷方案是否適合。


舊網頁和報價應如何更新


企業更新內容時,應保留必要的歷史背景,但在開頭清楚交代舊制度不能照搬。標題、搜尋摘要、比較表和查詢按鈕也要一起檢查,避免正文已說明政策改變,搜尋結果仍顯示固定付款買護照的承諾。


報價文件同樣需要標示適用日期、法律身份和服務範圍。若改為提供居留諮詢,便應直接寫永久居留,不宜繼續用護照作主標題。清楚說明限制,反而能讓真正有移居需求的客戶更快理解服務內容。


常見問題:是不是馬耳他完全不能入籍


不是。本文說明的是舊交易式投資入籍廣告不能沿用,並非所有國籍途徑都消失。出生、家庭關係、一般歸化或其他依法存在的途徑,需要按各自法律條件判斷。不能從投資制度變動,推論任何人都沒有取得國籍的可能。


但同樣不能反過來,因為法律仍有某些入籍途徑,就把它們當作對任何付費客戶都開放的套餐。每條途徑有不同法律事實、證據和決定程序,名稱相近不代表可以互相替代。


看報價時再分清兩種承諾


服務方可以承諾完成哪些文件整理、何時回覆查詢,以及提供甚麼專業工作;政府是否授予國籍,則不是私人公司可以代替決定。合同若把兩者混在一起,家庭應要求重寫,並看清未能達到預期結果時,服務費和未使用款項如何處理。


每次獲得新版本建議書,保留原版及修改日期,尤其注意身份名稱、申請基礎及退款條件有沒有改動。這種紀錄不是為了預設爭議,而是讓夫妻與顧問討論時使用相同資料,避免一方仍按舊方案理解,另一方已按新方案作安排。


評估前先把身份寫清楚


準備與卓越移民討論馬耳他居留安排的家庭,可以先提供希望居住的地方、參與成員、生活預算及孩子學習計劃。初步討論應集中在可核實的居留需求;本篇不提供特殊貢獻入籍程序的推廣或保證。


看懂制度變動的目的,是避免用錯方案。只要把居留、公民身份、護照和第三國權利分開,再逐項對照自己的用途,便較容易識別過時承諾,亦能知道下一步應向哪個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求證。


資料來源





 
 
 

留言


This is Premiervisa Logo

Copyright ©  2026 PremierVisa Group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company and our staff engage in estate agency work exclusively in relation to properties outside Hong Kong and not licensed to deal with any property situated in Hong Kong.

Follow us:

  • Facebook Clean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