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Super Visa一次可留多久?五年停留、舊簽證與延期時點
加拿大Super Visa不是「簽證有效幾年,就可以在加拿大連續住幾年」。簽證文件可用於入境的時間,與每次入境後獲准停留多久,是兩回事。按內政部現行說明,申請日在2023年6月22日或之後的Super Visa申請人,每次入境可停留最多五年;較早申請的舊案,還要看實際入境日期和當時獲准的期限。
2023年6月22日後申請:每次最多五年
如果Super Visa是在2023年6月22日或之後申請,IRCC列明可每次停留最多五年。這是「最多」而非必然獲准五年;是否讓申請人入境及適用條件仍由邊境官員按個案處理。入境後要記下護照印章、visitor record或其他入境紀錄列出的離境日期。
較早申請的舊簽證:要再看入境日期
如果Super Visa在2023年6月22日前申請,逗留期可能取決於何時入境。若持有效Super Visa在該日期前入境,只能停留邊境官員當時批出的期限;例如獲准兩年,就按兩年期限管理。想留得更久,可以在獲准期限結束前離境再入境,或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延長逗留,並等候批准。舊案入境者如仍符合Super Visa資格,邊境官員也可能按現行規則准許最多五年,但不能自行把原期限改成五年。
若舊案在2023年6月22日或之後才入境,IRCC目前表示可每次停留最多五年;即使護照沒有蓋章,也要保存入境日期證明並按官方紀錄計算。不要只看Super Visa貼在護照上的到期日,便推算本次可留至何時。
逗留期限快到:申請visitor record,不是重辦簽證
在加拿大境內想延長訪客逗留,通常要申請visitor record。IRCC建議至少在現有身份到期前30天提出申請。現有身份到期日一般看入境印章、visitor record或其他許可文件;若護照沒有入境印章,普通訪客通常以入境日起六個月或護照/生物資料有效期中的較早期限為參考,但Super Visa有其專門停留規則,應按Super Visa和個人入境紀錄核算。
Visitor record是延長在加拿大逗留的文件,不是入境簽證。提交延期申請不等於已獲批延長;在申請有結果前要按IRCC的維持身份規則行事。若計劃離開加拿大後再回來,還要確認旅行文件和可再次入境資格,不能把visitor record當成新的簽證。
持免簽護照也要留意航空旅行文件
免簽旅客也可以申請Super Visa,以便在加拿大作較長時間的父母或祖父母探訪。若乘飛機前往加拿大,部分免簽人士仍須另外持有與護照連結的eTA;要按自己的護照國籍查看要求。Super Visa、eTA和visitor record用途不同,不能互相代替。
出發前及延期前的核對清單
先找出Super Visa的申請日期;舊案再核對本次入境日期。其次,保存入境印章或visitor record,寫下本次身份到期日;如準備延長逗留,至少提前30天查閱IRCC延期指引並遞交。最後,分開核對簽證是否仍可用於旅行、每次逗留期限、護照與eTA條件。本文按加拿大IRCC資料於2026年10月21日核對,實際期限以個人文件和IRCC最新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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