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PGP父母分居或離婚,擔保申請要一份還是兩份?
加拿大父母及祖父母團聚計劃(PGP)的申請安排,會看父母的婚姻狀況。父母已分居但仍未離婚,IRCC要求把兩人放在同一份申請;父母已離婚,則要分開提交申請。兩種情況不要混為一談。
分居未離婚:仍須按一對配偶處理
IRCC說明,如果父母已分開居住、但仍維持婚姻關係,就要為他們提交一份申請。只搬到不同住址或多年沒有共同生活,並不等於已經離婚。準備文件時應按實際法律婚姻狀態填寫,不能只按目前是否同住來選擇一份或兩份。
已離婚:父母分開申請
如果父母已正式離婚,IRCC要求為兩位父母分別提交申請。若其中一位再婚或有符合條件的伴侶,該申請的家庭成員安排也要按官方要求核對。不要在一份申請中把已離婚的父母當成仍是夫妻,也不要把一份文件包直接複製成兩份而忽略各自的家庭資料。
同一份申請要指定一位主申請人
父母仍是一對夫婦時,符合條件的申請可把兩人列在一起;其中一位須指定為主申請人,另一位列為受養配偶。IRCC提醒,正式提交後不能更換主申請人,因此要先核對親屬關係、身份資料和表格內容,再確認由誰擔任主申請人。
父母的其他子女通常不能只因是兄弟姊妹就加入父母的申請;只有符合IRCC受養子女定義的人,才可能列入。若家庭涉及祖父母、父母或多對伴侶,IRCC可能要求每一對夫婦各自使用一份申請。這些家庭組合應按官方例子逐項核對。
先確認現在能否提交新PGP申請
截至2026年10月21日,IRCC在2026年7月15日公告暫停接收新的PGP意向表,並表示在另行通知前不會邀請新的擔保人申請;已遞交的申請仍繼續處理。這代表本文講的是計劃規則與既有邀請/申請的文件安排,不代表現在可以直接開新案。若你已收到IRCC邀請,按邀請信內的期限及遞交方式處理;若沒有邀請,不要把舊年度流程或收件編號當成現在開放的證明。
PGP與Super Visa不是同一份申請
PGP是永久居民家庭擔保計劃,採邀請及限額安排;Super Visa是父母或祖父母的臨時訪客簽證。IRCC規定Super Visa申請不能加入受養人,因此兩位父母一般要各自申請。不要把PGP「夫妻可以同一申請」的規則套到Super Visa,也不要把Super Visa當成PGP永久居民申請的替代批准。
遞交前核對清單
先確認父母是仍婚姻存續的分居狀態,還是已正式離婚;再按官方指引決定一份或兩份申請,指定正確的主申請人,並核實可列入的受養家庭成員。如果目前有有效邀請,逐項核對邀請信、期限和現行表格。若父母的婚姻或伴侶狀況有變化,應按IRCC對變更申報的要求處理,不自行推定舊資料仍適用。
資料於2026年10月21日核對。PGP intake 狀態及表格可能改變,提交前請重新查看IRCC官方頁面。本文不代表個人申請一定符合資格或會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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