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AIP家庭申請:伴侶、成年子女、監護與永居怎樣安排?
已更新:10月2日
新西蘭Active Investor Plus(AIP)可包括合資格伴侶及24歲或以下受養子女,但一家人不會只因主申請人完成投資便自動全部獲批。[1] 香港家庭應先查每位家人的資格、文件及搬遷時間,再決定何時賣樓、轉校或離職。
本文集中處理家庭申請,按2026年10月2日官方資料整理。投資金額與產品選擇要另作評估;這裏要解決的是「誰可以同行、如何證明、獲批後還有甚麼要做」。
伴侶有結婚證書,是否已經足夠?
不一定。隨主申請人申請居留的伴侶,需要證明真實穩定的同居關係。現行R2.1指引要求在評估時已共同生活至少12個月;法律婚姻、民事結合或事實伴侶關係,都仍須符合相應條件。[2]
共同生活是實際共用一個家,不是各自有住所、偶爾留宿,或只在旅行時住同一間酒店。官方列出的證明包括租約、住宅業權、共同水電帳戶,以及寄往同一地址的雙方信件。[3]
整理時可按月份放好地址證據,再附上關係發展的簡短時間線。結婚日期、開始同居日期和搬屋日期要分開寫,避免一張結婚證書掩蓋了實際居住紀錄的空白。
因香港生意分隔兩地,怎樣說明?
如曾因工作或家庭安排分開居住,官方要求說明原因、時長及期間怎樣保持聯絡。[3] 長期在兩地工作並非只靠一句「夫妻感情良好」便能解釋所有問題;亦不能自行把工作需要理解成豁免同居要求。
建議把出差、短期照顧家人與各自長期生活的時段分開。保留真實行程和住所資料,交代日常家庭責任如何維持。證據不足的月份應明確標出,不要事後製作看似當時已存在的文件。
子女不是一律未滿24歲
一般居留申請的受養子女定義分年齡:17歲或以下須單身;18至20歲須單身及沒有自己的子女;21至24歲另須完全或主要依靠主申請人或其伴侶供養。[2] 「24歲或以下」包括24歲,不能改寫成一到24歲便不符合。
但也不要只看生日。成年子女若已建立獨立家庭,或生活費實際主要由自己承擔,應提早核對,而非等父母投資完成才處理。接近年齡界線時,應確認個案適用的時間點及程序,不把網上文章當作年齡已被永久鎖定的證明。
成年子女的供養文件,如何整理?
可先做一張日常開支表,列學費、住宿、交通與基本生活費,再對照誰實際付款。父母轉帳紀錄、院校收費和住宿單據,應能說明具體用途,而不只是帳戶內曾有一筆大額存款。
工作、其他收入、居住與就學狀況都可能影響依賴評估;部分按指定簽證條件從事的兼職另有處理規則。[2] 因此不要把「有兼職」直接等同不合資格,也不能因仍在大學讀書就認定毋須提供任何資料。
例如一名23歲大學生有暑期工作,資料整理應如實顯示收入及父母持續支付的支出。這是假設情境,不是客戶成功案例,也不能憑這兩項事實預先判定結果。缺少的資料應列成問題,交由合資格人士按完整情況核對。
離婚、重組家庭與監護安排要先處理
未滿16歲孩子若只有一方家長列入申請,或父母已分開,還須查帶孩子離開居住地的法律權利;不能把日常照顧等同有權單方面移居。[2] 所需同意、法院命令或監護文件,要依家庭及當地法律情況確認。
文件整理可先列出生或領養證明、目前照顧安排、已有法院文件,以及另一方家長是否同行。遇到爭議應先處理法律問題,不宜用機票、學位訂金或口頭承諾代替正式權利證明。
重組家庭亦應把每名孩子與哪位申請人的關係寫清楚。家庭圖只用來協助整理,不應放入公開文章或社交平台;證件、住址及未成年人的資料應透過合適的私人渠道交付。
遞交前,每位家人的文件分開核對
AIP表格要求按適用情況提供身分、關係、監護、依賴、健康及品格文件;非英文文件須附英文翻譯。有人協助填表,或包括18歲或以上家屬時,須按表格指示處理INZ 1242聲明。[4]
可為每人建立文件清單,分成已取得、待翻譯、待簽署及待核對。不要把父母的聲明當成所有成年家人的個人確認;亦不應只因文件名稱相同,就把另一人的檔案重複上載。
無犯罪紀錄的要求與年齡及居住史有關。AIP官方頁面列明,17歲或以上申請人須按要求提供國籍國家,以及過去十年曾居住合共至少12個月國家的證明;一般須在申請時簽發不足六個月。[1] 提早列清居住史,再按各地實際申請程序安排。
已經持有家屬臨時簽證,可以不申報嗎?
AIP官方指示,如伴侶或子女已持有、或已申請基於與主申請人關係的新西蘭臨時簽證,必須把他們包括在居留申請內。[1] 家人暫時留港,不等於可以自行省略。
家庭資料如有變動,應按申請渠道更新並保留提交紀錄。建立一份變更表,寫明發生日期、涉及哪位家人、需補甚麼文件,以及何時通知,能避免不同表格互相矛盾。
原則性批准,不是全家已取得居留簽證
收到政府通知後,先讀清楚批准的是哪個階段、誰已獲甚麼簽證、尚有哪些要求。安排孩子轉校時,應把預計日期與已確認日期分開;租屋及學位的取消條款也要先看清楚。
建議每位家人各有一行行程紀錄,包括現持簽證、實際入境、旅行條件及需覆核事項。主申請人投資期間的合規記錄,不能直接取代其他家庭成員本人的簽證及入境記錄。
孩子之後長大,永居申請怎樣看?
現行RV1.20區分「能否包括在同一份申請」與「如何評估原本的非主申請人」。原本隨行的孩子即使後來不再受養,相關永居評估仍可能按非主申請人規則處理;一般亦涉及曾以居民身分入境及品格等要求。[5]
所以不能簡化成「滿25歲便失去全部資格」,也不能說父母取得永久居民簽證,所有家人便自動取得。應逐人核對原始批核、現有簽證及所需申請方式,尤其是已成年、分居或家庭關係有變的情況。
獲批後才出生的BB,有甚麼新安排?
2026年8月官方更新容許符合條件的新生子女,在投資者父母其後的永久居民或相關申請中按次申請人處理。孩子須符合受養關係、已持有基於該關係獲批的Dependent Child Resident Visa,並曾持該簽證入境新西蘭。[6]
兩份官方說明仍有需要核清的差異:AIP公眾頁面提及孩子持Dependent Child Resident Visa兩年,而2026年8月12日起的RV1.20指引把相關新生子女列入非主申請人,並明確要求曾持居民簽證入境。本文不把這些摘要寫成孩子必然可立即取得永久居民簽證;規劃遞交日期前,應請INZ按孩子的批核及入境紀錄確認適用安排。(RV1.20現行指引)
這不是單憑出生證明便自動完成身份安排。先保存出生及父母簽證資料,再核對孩子需要申請甚麼,取得批核後亦要檢查入境要求;不要假定跟父母一起旅行就已滿足規則。
醫療與教育,應按實際身分安排
新西蘭居民類簽證持有人屬公帑醫療服務合資格群組,但實際服務仍涉及臨床評估、資助安排及可能的部分自付費用。[7] 不宜把AIP寫成「全家所有醫療免費」,更不宜在未確認本人資格前取消既有保障。
教育方面,居民類簽證與本地學生定義有關,仍應讓學校核對孩子實際資格。[8] 公立學校的本地生課程教育有免費安排,但用品及其他選擇性支出須另預算,公立綜合學校亦可收取強制的attendance dues。[9]
家庭下一步可先整理伴侶同居時間、子女年齡及供養、監護權、簽證與學期安排。卓越移民可協助釐清移民路線及文件缺口;投資、簽證和家庭生活安排仍要逐項核對,沒有自動批核或無條件福利承諾。
官方資料與核對日期
資料核對:2026年10月2日。本文使用AI輔助起草,按官方公開資料整理;不構成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封面為AI生成示意圖。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