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碩士與博士移民加分:學歷15/20分、研究學位10分怎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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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香港學士學位,再到澳洲讀碩士,是否必定增加技術移民分數?未必。一般學歷分通常把符合認可標準的學士及碩士放在同一個15分層級;博士則有20分項目。研究型碩士或博士可能另涉10分,但那是另一組條件,不能看見「研究」兩字便加上去。[1]
本文處理189計分制、190及491計分中的教育資格,重點是報讀前與畢業後怎樣核對。它不是189香港類別的申請說明,也不把完成學位寫成永居保證。香港家庭比較課程時,應先知道現有資格已能支持甚麼,再衡量新課程實際增加的價值。

學歷分只取最高一項,學士加碩士不會變30分
Schedule 6D把符合規定的博士列為20分,至少學士程度的合資格學歷列為15分;一般學歷項目不能逐張證書累加。[2] 因此,原本已憑認可學士支持15分的人,新增一個碩士,不會單靠學歷升級就變成一般學歷20分。
這不代表碩士沒有價值。課程可能有助轉換專業、取得某職業所需知識,或符合其他獨立要求;但這些作用應分開查證。比較招生資料時,可把「學術層次」「職業評估用途」「移民計分用途」列成三欄,避免把其中一欄的優點當成其餘兩欄也已獲確認。
博士亦要核對真正頒授的資格及認可程度。內政部提醒,使用Doctor稱銜的醫生、牙醫或獸醫,不會單憑稱銜取得博士分。[1] 應看正式學位文件及資格判定,而不是名片、職位或中文譯名。
研究學位額外10分,看澳洲院校、年期及領域
Regulation 2.26AC(5A)要求符合澳洲教育機構頒授研究型碩士或博士的學位要求,並包括在該機構、指定教育領域至少兩個學年的學習。[3] 一個海外博士即使能支持一般博士學歷分,也不能因此直接滿足這項澳洲研究資格要求。
這組條件應逐項留證據:頒授機構是誰、最終資格屬甚麼、個人實際學習如何安排,以及領域如何對應法規。學校宣傳說課程「研究導向」,只提供了查詢起點;是否授予研究型碩士仍需正式資料支持。
轉學、學分豁免或由碩士轉博士的個案,尤其不宜只按最初錄取信所寫年期填表。可請院校說明最後頒授資格、哪些學習計入該學位,以及開始和完成要求的日期。這是整理事實的建議,並非表示所有轉學或豁免安排都一律合格或一律不合格。
2026年9月的新研究領域法規,應用哪一份?
截至2026年10月1日,現行Migration (Fields of Education) Instrument 2026,編號LIN 26/057,已取代2016/076。它於9月24日登記,按條文在翌日生效,即9月25日。[4] 引用舊法規的文章,不能只改文章年份便當成已更新。
新法規列出21個指定領域,涵蓋自然及物理科學、資訊科技、工程及相關技術之下的具體項目,例如生物科學、電腦科學、資訊系統、土木工程及機械與工業工程。判斷時應核對表內指定領域,不要把任何名稱含「科技」或「創新」的課程全部當作符合。[4]
對跨學科研究,可向院校索取正式課程及領域說明,再交由合適專業人士核對。論文用到電腦、統計或人工智能,不代表學位所屬教育領域已自動變成資訊科技。本文也不把新文件頒布解讀為所有研究生都獲放寬;實際要用條文與個人資格比對。
授課型碩士有論文,是否等於研究型碩士?
AQF把碩士分為Research、Coursework及Extended等形式,同屬第9級;博士則屬第10級。[5] 同一學術級別可以有不同課程形式,移民條件卻可能只指其中一類。因此,完成一篇畢業論文,不足以自行把Coursework改填為Research。
報讀前可要求學校確認最終學位形式及正式課程名稱,而不只問研究科目佔多少。報讀後若轉換課程,應保存新錄取資料及完成文件;不能繼續沿用原本研究型課程的名稱,卻忽略最終取得的是另一資格。
中文翻譯容易把不同形式都寫成「碩士」。核對文件時,宜保留原文名稱與課程代碼;若譯名簡化了資格形式,應補上官方英文資料。這樣做有助核對者理解文件,並不需要要求學校替你作出「保證加10分」的結論。
香港或其他海外學歷,怎樣確認可用於學歷分?
海外資格需要符合認可標準。內政部說明,職業評估機構可能判定它是否相當於相關澳洲資格;若海外學士或以上學歷未獲該機構就可比性提供意見,可按情況考慮VETASSESS的Points Test Advice。[1]
VETASSESS的這項意見供內政部考慮,最終移民分數由內政部決定,並不是購買一份報告就保證取得分數。[6] 是否需要另行申請,應先看現有評估信已回答甚麼,避免同一問題重複付費。
可先整理畢業證書及完整成績單,檢查姓名、學校、資格名稱和修讀日期是否一致。VETASSESS亦說明,在未有正式證書時,可接受符合要求的臨時證明或學校註冊部門完成聲明;資料不足時可能另需課程內容。[6] 具體提交要求仍以相應服務清單為準。
假設例子:三位畢業生不能填同一組教育分
以下只是假設,並非真實客戶。甲已有符合認可標準的香港學士,後來取得澳洲授課型碩士;乙完成香港博士;丙完成澳洲指定領域、符合至少兩個學年要求的研究型碩士。三人應分別檢查一般學歷分及專門研究資格,而不是全部填「碩士以上,所以額外10分」。
甲要先看新碩士是否真的改變某項申報條件,一般學歷欄未必增加。乙須確認博士認可程度,不能把海外研究直接當作澳洲研究資格。丙則要保留研究形式、學習年期與領域的證據,不能只交一張寫着Master的證書。
這個比較刻意不列最終移民總分,因為年齡、英語、工作、伴侶及其他資料並未提供。澳洲學習5分或偏遠地區學習分,也要各自另查;本文不重複其92周、16個月及居住條件的完整計算。
完成日、EOI更新與獲邀日,要按順序核對
計分表對教育資格涉及獲邀時的條件。[2] 尚未完成學位的人,可在規劃表列出畢業後可能出現的情境,但不能把預計取得的資格當成目前已具備。提交論文、通過所有學術要求、正式頒證及畢業禮,亦可能是不同日期。
內政部要求EOI保持更新,取得較高學歷後應按實況更新;收到邀請後便不能再修改該EOI。[7] 因此,建議保存每次教育資料更新的依據和版本,收到邀請時用同一組文件重核,不要只記得自己曾看過一個較高總分。
選課比較表,保留三種不同答案
建議把每項擬報讀課程列成一行,分別填上「院校已確認的課程事實」「移民規定要求」「尚欠證據」。例如,院校已確認屬研究型碩士,但未說明個人獲豁免後的學習安排,便應把年期列為待核對,不能直接寫整項合格。
另外列出現有學歷已可支持的分數與新課程可能改變的項目,讓家庭看清新增效益。若只增加學術資格卻未增加一般學歷分,仍可按就業、研究興趣及專業發展判斷是否值得。不要為追逐一個尚未確認的分數,忽略學費、生活費及離開原有工作的機會成本。
這份表是比較工具,不是官方表格。真正提交申請時,仍要使用正確資料及適用證明,不能用自行整理的勾選表代替學校與評估機構文件。
讀博士是否可改走NIV,避開計分?
NIV有自己的傑出成就及邀請要求,並非博士畢業後自動轉永居的安排。[8] 若考慮研究人才方向,需評估個人的國際認可成就及適用要求,不能把一個學位名稱當成完整資格。
報讀前,先把現有學歷認可、擬讀課程形式、研究領域、時間成本及真正職業用途放在一起比較。向PremierVisa作初步評估時,可提供去除不必要私人資料的課程概要及現有資格資料,先查清楚哪些分有證據、哪些仍只是畢業後的可能性,再決定是否投入數年修讀。
向院校查詢時把問題拆開
先問最終頒授的資格形式、課程代碼及個人修讀安排,再索取能支持這些事實的正式資料。院校可以確認課程事實,但移民計分仍需按適用規則核對;不要把學校願意提供證明理解為已保證分數。
有轉課程、豁免學分或研究方向改變時,保留每次正式通知,列明哪些學習最後計入頒授資格。單一招生網頁只能提供課程背景,未必回答個人實際年期;把未明問題寫出來,會比先勾選全部合格更有用。
畢業前後各保留一份計分紀錄
報讀前可以比較現有資格與完成後的可能變化,畢業後再用正式證據重核。兩份表清楚標示現況和假設,避免有人把預計完成時間當成已符合要求;完成證明、評估意見及EOI更新各自留有日期。
家庭安排學費及離職時,把尚未確認的移民效益獨立列出,勿用一個預估總分決定全部支出。學位可能有就業與研究價值,但這些價值與能否取得特定移民分數不同,應按實際目的分別比較。
官方資料與核對日期
資料核對:2026年10月1日。本文使用AI輔助起草,按官方公開資料整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封面為AI生成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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