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600未成年子女申请:父母同意、监护证明和Form 1257
未满18岁申请澳洲600访客签证,材料不能只准备孩子的护照。澳大利亚内政部要求按个案提供出生或身份资料、法定监护证明,以及有权决定孩子居住地但不会同行人士的同意。如果孩子不住在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家中,还需由接待照顾者签署Form 1257。
先证明孩子身份和亲子关系
内政部列明,未成年申请人应提供载有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如果无法提供出生证明,可以按指引提交家庭簿、政府身份文件、法院签发的身份文件或家庭户籍册中显示父母姓名的页面。若养父母或法院指定人士拥有法定监护权,要附上收养文件或法院命令等证明。非英文文件应按内政部翻译要求处理。
谁要签Form 1229或法定声明
要核对的不是谁陪孩子登机,而是谁依法有权决定孩子住在哪里。任何拥有这项法律权利、但不会陪孩子赴澳的人,通常需要填写Form 1229,或提交同意孩子赴澳的法定声明,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文件,文件须显示照片和签名。如果法院命令或适用法律确认某一方拥有单独决策权,应根据正式文件和内政部指引确认签署人,不要自行假设另一方必须或无需签字。
孩子住在非亲属或非法定监护人家中
如果孩子在澳大利亚不会与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同住,内政部要求提供Form 1257 Undertaking declaration,由接待孩子的人签署。这份文件与父母或监护人的出行同意用途不同,不能用住宿承诺代替Form 1229,也不要在住宿安排尚未确认时填写不准确的信息。
核对孩子行程和最佳利益
600签证申请仍须满足对应途径的要求;内政部也会考虑是否符合未成年申请人的最佳利益。递交前核对由谁提交申请、孩子在澳洲由谁照顾、住宿地址、联系方式和返程安排是否一致。监护权、父母分居或法院命令都有不同情形,申请资料应根据有效法律文件和实际安排准备。
实用清单: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替代身份文件;收养或监护证明(如适用);非同行且拥有居住决策权人士的同意文件;签署人身份证明;Form 1257(仅在住宿安排符合其适用条件时)。本文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资料于2026年10月21日核对。
官方资料及核对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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