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482雇佣结束后怎么办?180天、累计365天与换雇主步骤
已更新:4小时前
澳大利亚482签证的担保工作结束后,持有人需要按本人签证条件安排工作和居留。符合条件的部分持有人,在原担保工作结束后可适用有限过渡安排:单次最多180天,获批签证期间累计最多365天。这不会自动延长签证,也不代表所有新工作都能立即开始。先查看签证批准信,并通过VEVO核对个人条件。
先分清180天和365天
180天是单次连续期间的上限;365天是同一获批签证期间的累计上限。每次换雇主不会重新获得180天。内政部说明,新期限从2024年7月1日起计算;在该日期以前、按旧条件停止工作的时间不计入新期限。如果曾有多段停工,应记录每段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再核对签证类别及批准日期。
担保工作结束后,官方列出的方向包括寻找新的合资格担保安排、申请其他签证,或离开澳大利亚。过渡期限不保证可以留到最后一天,也不会改变签证到期日。若签证更早到期,持有人仍须处理合法居留和离境安排。停工期间能否工作、可以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本人的签证条件和适用规则。
新工作邀请不等于新提名已获批
一般情况下,转到新雇主的482担保职位前,须按适用程序办理新提名。不过,原担保工作结束后,受签证条件8607(5)约束的合资格持有人,可能适用一项有限例外:在单次180天及整个获批签证期间累计365天的上限内,暂不受通常的雇主和职业限制约束。澳大利亚政府的立法说明指出,适用范围可包括为新雇主工作或从事不同职业。这不表示新雇主的长期提名已经获批,也不会延长签证。依本人VEVO、批准信和实际日期核实是否适用。
保留原雇主的离职通知、最后工作日期和工资单,并保存新雇主的书面进度。如果工作职责、地点、工时或薪酬有变化,应请雇主确认是否需要通知内政部,以及职位或提名是否受影响。主申请人与家属的签证条件可能不同,家庭成员应分别核对批准信和VEVO记录。
把日期和责任人列清楚
记录签证类别、批准日和到期日、原担保工作结束日期、以前已经使用的停工期间、单次180天可能的截止日,以及累计365天的大致余额。再列明新雇主担保与提名的负责人、当前进度、待补文件和下次检查日期,及早发现提名仍在处理中、文件需要补交或签证将先到期等情况。
如果离职日期有争议、停工分成多段、签证按旧规则批准,或批准信附有其他限制,应先核对个案。本文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公开资料整理一般信息,不代替个人签证条件审查,也不保证新提名或签证获批。政策或行政指引更新后,应重新查看官方资料。
官方资料与核对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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