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CIES3000万投资配置和时间表:2700万加300万如何安排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CIES)的最低净投资是3,000万港元,通常要拆成“至少2,700万港元合资格金融资产和/或香港房地产”以及“另投300万港元至CIES投资组合(CIES IP)”两部分。2,700万不是必须全部买房;房地产计入金额有上限。申请前的净资产评估也不是投资完成证明:前者核验申请人过去六个月是否持续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资产,后者核实规定窗口内的实际投资是否已完成。
新CIES的3,000万港元,2,700万和300万分别是什么?
3,000万是计划要求的最低净投资总额。申请人须把至少2,700万港元净额投进规定的合资格金融资产和/或香港房地产;同时,每名申请人还须把300万港元放入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HKIC)设立和管理的CIES IP。换言之,300万是3,000万总额中的指定部分,不是可由申请人自由挑选其他资产替代的一笔钱;2,700万则可以在合资格金融资产与香港房地产之间组合。
这不等于“准备3,000万现金即可”,也不等于任何价值达到3,000万的资产都符合投资要求。需要分别看申请人是否实益拥有足够净资产、所选资产是否在准许类别内、资产是否在允许的时间窗口取得并持续持有,以及房地产、存款证等类别的计入上限。新计划启动前已购入的资产,不能用于满足最低投资额。
2,700万可投哪些资产?香港物业如何计入?
合资格金融资产包括在香港交易所挂牌并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股票;符合规则的债务证券和次级债;指定银行发行、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存款证;以及符合要求的证监会认可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相连寿险计划、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有限合伙基金权益等。细分类别各有条件。例如存款证在买入时须至少还有12个月到期,计入金额上限为300万港元,而且须在取得原则性批准后购买;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与私人有限合伙基金权益的合计计入上限为1,000万港元。不能只凭产品名称判断是否合格,应逐项核对官方清单和产品资格。
房地产须位于香港,且只有房地产中的权益部分可计入,不是把物业总价或估值不扣按揭地全额算入。现行安排下,房地产合计最多计入1,500万港元,其中住宅物业最多计入1,000万港元。住宅物业还须是一套单一物业,成交价至少3,000万港元;住宅投资以完成买卖的日期认定。若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合计用满1,500万港元,余下至少1,200万港元须由其他合资格资产补足。若仅以住宅物业计入,住宅部分最多1,000万港元,因此至少还要有1,700万港元合资格金融资产。
要留意过渡日期:在2025年9月17日之前完成购买的房地产,计入上限仍是合计1,000万港元;对应住宅物业须为一套成交价至少5,000万港元的物业。住宅物业政策的适用起点为2024年10月16日。也就是说,签约日和成交完成日不要混为一谈,计算应按官方规定的完成日期及相应过渡规则处理。[1]
实际配置时可先写一张“计入金额”清单,而非只列资产市值:例如住宅物业的合资格权益、非住宅物业权益、港股及合资格基金分别能计入多少,按揭或其他负债是否影响金额,哪些资产受类别上限约束。若以按揭购买,房地产可计入的只有权益;若卖出合资格物业,持续符合计划的条件包括将出售所得扣除原有按揭贷款后的全部款项投入其他合资格投资资产。物业租金则可由申请人保留,不必留在计划的指定投资账户内。

CIES IP不是申请人个人证券账户里自行挑选的几只股票,而是由HKIC管理、通过其选定的基金经理进行投资。该300万港元受适用的锁定期和组合条款约束。官方现有批次公告分别披露过自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起计算的七年锁定安排;计划说明还指出,锁定期届满后的分配或提取受具体条款、底层资产变现及市场流动性影响,资本保值和分红均不获保证。不要把某个批次的安排直接当成每位申请人的确定提款日期,应以适用于个案的CIES IP文件为准。
净资产证明和完成投资证明,为什么不是一回事?
净资产评估是投资前的财务资格核验。申请人要证明,在递交净资产评估申请前连续六个月内,自己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或净权益。共同持有的资产,只能按申请人实际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计算。净额需要结合资产价值和负债核对,因此“账户余额或物业总值超过3,000万”本身不能证明合格。[2] [4]
这一步可以涉及尚未转成新CIES合资格投资的资产。它回答的是“申请人在指定六个月内有没有足够净资产”,不是“2,700万加300万的规定投资已经完成”。如果拟用来证明净资产的某项资产,之后也符合新CIES的投资类别、持有时间及账户要求,它可能在满足规则时用于投资;但净资产评估获确认,不会自动把资产变成合资格投资,也不会取代后续投资核验。
完成投资核验发生在实际投资完成之后。申请人须另行聘请香港执业会计师协助准备证明文件,填报合资格投资资产声明,并向新CIES办公室提交完成投资的文件及相关凭证。办公室核实达到投资要求后,会发出相应证明并通知入境处。可见,资产净值证明和投资完成证明对应不同阶段、不同事实,材料也要分开归档。
180天投资窗口怎样衔接原则性批准?
实际安排可以按以下顺序理解,重点是不要把“净资产已经够”当作可以跳过投资步骤:
1. 先确认资格与六个月资产轨迹。核对本人是否属于计划适用的申请人类别,并整理净资产、负债、持有份额和估值资料。正式申请净资产评估前,要能覆盖整个规定的连续六个月,而不是只提供申请日的余额截图。
2. 委聘执业会计师并申请净资产评估。官方要求申请人自费聘请香港执业会计师协助证明净资产要求。完成文件出具后,出具日与递交净资产评估申请日之间不得超过14个日历日,因此要协调估值、审阅和线上递交,不宜先办完报告再搁置数周。
3. 取得净资产核验结果后向入境处递交入境申请。新CIES办公室负责金融资产和投资要求核验,入境处负责签证/进入许可和逗留申请。入境申请须在净资产证明有效期内递交;公开流程要求关注证明本身的有效期,不应自行假定一个未写在证明上的期限。
4. 原则性批准后按规定完成投资。原则性批准(Approval-in-Principle)不是最终居留批准。入境处可给予申请人不超过180天的访客身份,以便其完成承诺投资;这是投资阶段的逗留安排,不是保证批核或固定处理时长。
5. 依据适用投资路径核算起止日,再申请完成投资核验。官方资格页面列出不同投资时间路径:可按计划启动日或净资产评估递交日前第180天(以较后者为准)起计算,在递交净资产申请前已投资并持续持有;也有延续至原则性批准后第180天的路径,或从原则性批准日起至其后第180天完成投资的路径。是否适用某一条路径,须结合每项资产取得时间、持续持有情况和个案步骤判断。180天是规则中的投资时间窗口,不应误当成净资产证明期或承诺批核天数。
投资完成后,新CIES办公室核实投资要求并把结果通知入境处。入境处再从移民角度继续审理;正式批准后,逗留期限通常不超过24个月,并以申请人持续符合计划要求为条件。官方流程没有承诺统一的批核时长,个案也可能被要求补充资料,因此应把估值、资金调拨、账户开立和交易交收预留缓冲,而不是把整个安排压在180天的最后几周。
正式批准后,投资还要怎样维持?
完成一次投资核验不是从此可以随意提取本金。正式批准后,申请人仍须遵守组合维持要求。金融资产须放在符合计划规则的指定账户;持有期间不得减少承诺投资。处置或变现合资格金融资产后,只有把不少于处置当日该资产全部市值的金额重新投进合资格资产,才可继续符合相关要求。按揭物业仅权益计入;卖出物业后,也要按计划规定再投资扣除原按揭后的全部出售所得。
此外,申请人须在正式批准首个周年日之后一个月内,以及之后每个周年期内提交组合维持周年文件。申请延长逗留前,须先向新CIES办公室申请组合维持核验;官方流程指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办理。申请人及受养人仍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向入境处递交延长逗留申请。延长逗留通常每次不超过三年,但是否批准由入境处按个案评估,并非只要维持投资便自动续期
如果计划使用私人公司持有投资,2026年3月1日起有新增安排,但这不是“注册一家普通有限公司就能计入”。公司须在香港注册、由申请人全资拥有并只用于交易合资格投资资产,同时满足规定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特殊目的实体及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条件。官方条件还包括相关FIHV须有至少两名香港全职员工、每年在港营运开支至少200万港元,相关家族办公室管理资产净值合计不少于2.4亿港元等。没有相应家族办公室架构的申请人,不宜为了满足表面持有形式而贸然转仓。
内地客户实际准备时,先做哪几步?
先判断主申请资格。新CIES并非所有中国内地居民都可直接作为主申请人。入境处列明的范围包括外国国民、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国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中国居民;因此,持中国国籍且没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普通内地居民,不能仅凭拥有3,000万港元资产就推定符合主申请人范围。受养人适用另有规则,应单独核对。
对符合申请范围的人,建议先完成四项核对:一是用同一估值口径梳理连续六个月的资产和负债;二是把2,700万拆到具体资产、计入金额和上限,不用物业标价代替权益金额;三是核对300万CIES IP的付款、锁定和适用批次条款;四是逐笔记录购入、转入、出售及再投资日期,方便会计师后续出具完成投资及周年维持材料。港元以外资产如何换算、共同资产份额及复杂持有结构等问题,宜在递交前连同原始文件交由会计师核查
入境处还会评估申请人能否在不依赖合资格投资回报、香港就业/自雇或公共援助的情况下,自行支持本人及受养人。公开规则没有给所有家庭设定一个统一的额外生活费存款金额;申请人应根据家庭人数、支出和可动用资金准备相应说明,具体接受程度由个案评估。
常见问题
问:买一套3,000万港元的住宅,就够满足2,700万投资吗?
不够。住宅物业至少要达到规定成交价,解决的是“该物业是否符合住宅类别门槛”;可计入金额仍受住宅物业1,000万港元上限约束,而且按揭下只有物业权益计入。申请人仍须用其他合资格资产补足2,700万部分。
问:净资产核验通过,是否代表原则性批准或正式批准已经到手?
不是。净资产核验由新CIES办公室处理,之后仍须向入境处申请入境;原则性批准只进入投资阶段,投资完成后还需再做投资要求核验,入境处才继续考虑正式批准。
问:300万CIES IP可以自行选择其他港股或基金代替吗?
不可以把它当作可替换的个人投资额度。计划规定每名申请人把300万港元放入CIES IP,具体管理和条款由HKIC及相关安排负责。风险、锁定期和分配安排应以适用条款为准。
问:拿到原则性批准后,是不是一定有完整180天可以使用?
官方规则以原则性批准后的180天作为部分投资路径的节点,同时签发的访客逗留期限为不超过180天。应以个案批准通知、签证期限和适用投资路径为准,不要将“不超过180天”理解为一定获发完整180天或可延后其他申请步骤。
若你希望先把资产证明、房地产权益和投资时间线逐项对齐,可联系“香港中环团队”讨论材料整理方向;具体资格与文件仍须按官方规则和个案情况核实。
政策核验日期:2026年9月29日。政策以香港特区政府最新公布为准。一般信息说明: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对个案批核结果或批核时间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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