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未申报家属补救政策已结束:9月10日后的新旧申请怎样分
加拿大特定未申报家属公共政策已于2026年9月10日结束,不能再作为新案报名入口。IRCC仍会对规定期间收到的合资格旧申请按政策处理。现在发现家属遗漏,应先还原原PR申请和家庭历史,再由具资格人士研究实际法律问题,不购买保证补救的服务。
先整理本人可以提供的证据
国内婚姻、出生或共同生活记录,请与当年成为PR及提交申请日期逐一对应。家属当时不同行,不代表可以不申报;缺少旧文件时保留查找过程,不为符合旧政策倒签关系文件,也不要把付款给顾问的日期当成政府收件日。
截止前收到的合资格旧案,官方仍按政策研究
IRCC说,会继续将政策用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至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之间收到的合资格申请。重点不只日期,还要符合当时政策真正范围,不能说期间内交过任何表格就全部适用。 已开始咨询、已付顾问费或在本地电脑开了草稿,不等于政府已在截止前收到申请。
整理时保留正式提交、收件及其他通知,不用私人服务合约日期代替。 旧案被退回、重交或涉及其他程序,需看实际纪录。不要只因第一份草稿早于截止,就保证后来新提交也必然沿用同一日期。
原政策本来就不是涵盖所有漏报家人
官方历史说明列有特定担保人取得PR的背景,以及受担保关系和排除情况。因此,即使较早在有效期内提出,也不能推广成所有技术、商业或其他移民背景漏报,都有相同自动补救。 如果未申报家人当时会令担保人根本不符合原移民资格,亦可能落入政策列明的排除背景。
不能只以关系现在真实,便忽略当时申请到底如何成立。 研究旧案时把原移民类别、正式成为PR、关系形成及旧申请内容放在一起。没有看原件就直接说可以或不可以,都可能忽略关键事实。
不随行,不等于可以不申报
IRCC现行家庭担保申请页要求申报所有适用家庭成员,包括不一同申请或不来加拿大者,以及下落不明、失踪或推定死亡等背景。应按表格与定义完整回答,不能只列今次同行人数。 孩子由另一位家长监护,与孩子是否需要披露,也是不同问题。
正式协议或法院安排可能要提供,但不会单凭没有监护权就把适用孩子从家庭历史删掉。 不随行与未申报,在法律及未来担保上有不同后果。正确描述应建立在当时实际提交的内容,而不是现在由本人选一个较方便名称。
不能安排体检,也要如实披露及解释
官方说,如无法让相应家人接受所需检查,仍须披露,并提供不能完成的解释与适用支持。不是因另一方不合作,就可以把家人当作不存在。 可保留真实往来、法院或其他支持文件,让承办人了解原因。具体后果及可行做法需要个别研究,不能承诺只要写一封信,就永远不影响未来担保。
不要请另一位家长签不存在的同意,也不提供虚假死亡或失踪资料。处理困难文件仍需真实,补救不应再制造另一项不实陈述。
现在发现漏报,先找回原申请
初步整理可以包括原表格、家庭资料、关系或孩子出生日期、提交及取得PR日期、当时是否曾体检,以及政府来信。先查究竟是没有申报、已申报未随行,还是其他资料问题。 如果手上没有原件,先研究取得纪录的方法,不宜只凭多年记忆下结论。
私人顾问口头说以前没有问题,不能代替实际政府档案。 后来才结婚或出生的家人,与当时已存在却未披露,不一定相同;同居伴侣也要看当时是否已符合定义。时间线应保留真实差异,不将所有情况都叫作漏报。
截止后新案,不提供保证补救套餐
官方现行页说政策不适用截止后提交的新案,不能只沿用已过期政策重新包装服务。是否有其他法律问题或程序需要研究,交具相应资格人士按完整背景评估。 本文不把这句变成所有人永远没有任何可研究事项的个人判决,也不承诺某种人道理由一定能成功。
重点是不能再以已结束公共政策作新案批准依据。 若收到正式拒绝或其他通知,保留完整信件及期限,及时取得合适意见。不要以重新建立账户、更改地址或省略关系历史来避开既有纪录。
正在准备PR者,现在就核对家庭资料
本次政策变化最直接的提醒,是首次PR申请便要完整披露适用家人。分别列目前关系、受养子女及其孩子、是否随行和所需检查,再逐题核对正式表格。 申请期间结婚、形成适用伴侣关系、出生或其他重大变化,按要求更新。不能以最初提交时单身,便假定之后到完成都不用再说明。
本人签署前应读懂送件内容,不能只因代表代填就不问家庭栏写了甚么。完整披露不等于家人全部要立即来加拿大,但让未来安排保有正确基础。
官方来源与核对日期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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