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10 月美國 EB-2/NIW 排期:台灣出生申請人要看哪一欄?
已更新:7 天前
資料核對:2026 年 10 月 6 日|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台灣讀者專題
直接回答:台灣 NIW 不是一律免排期
美國國務院 2026 年 10 月 Visa Bulletin 的 EB-2『All Chargeability Areas Except Those Listed』欄,最終裁定日為 2025 年 1 月 1 日,遞件日為 2026 年 3 月 15 日。這兩個日期用途不同,不能把較後的日期當作可獲發移民簽證的日期。本文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6 日。
先確認配額歸屬,再比較日期
移民簽證配額歸屬通常按出生地判斷,並有特定例外;不能只憑現在持有台灣護照便決定看哪一欄。台灣出生的申請人通常需核對『其他配額地區』欄,但實際適用欄位及是否涉及配偶等例外,應按個案確認。
I-140 核準不等於已能取得綠卡
NIW 是 EB-2 下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申請本身獲準,與後續簽證名額及身分程序是不同問題。即使已收到 I-140 核準,仍應核對優先日期、當月排期及後續適用程序,再安排家人的搬遷、離職或就學。
最終裁定日與遞件日怎麼區分?
最終裁定日關係到名額能否供最終核準使用;遞件日是另一張供文件/申請進度使用的表。人在美國辦理身份調整時,還要查 USCIS 當月指定使用哪張表。人在台灣走領事程序,也應按案件通知及國務院要求辦理,不宜把兩種程序混成同一時間表。
台灣專業人士如何準備 NIW 初評?
USCIS 的要求先涉及 EB-2 本身資格,再評估 NIW。準備時可把學歷及工作背景、擬在美國推動的工作、已有成果,以及外部可核實的證據分開整理。只有『我是工程師』、『我在科技業工作』或『我可以創造就業』這些概括說法,不能代替個案證據。
讓工作計畫與既有證據相互對照
建議列一張表,左欄寫未來擬推動的工作,右欄列目前可證明的成果、合作或專業經歷。若有公開論文、專利或產品成果,可記錄出處;沒有的部分應如實說明,不需要虛構推薦、獲獎或客戶案例。涉及非公開專案時,只在合適的專業評估流程中提供必要資料。
常見問題:遞件日到了,是否可以立刻搬到美國?
不能只憑排期表作出這個決定。遞件、核準及入境身分是不同階段;應先確認適用程序與已取得的文件。其他赴美簽證的用途和條件也不能由 NIW 申請代替。
常見問題:多久可以取得綠卡?
排期會按月份變化,審理及後續程序也受個案影響。本文不提供固定等待年數或核準保證。做家庭規劃時,應記錄目前實際階段、下一個可確認節點,以及等待期間的安排。
下一步準備
準備出生地、目前所在地、學歷與工作履歷;若已遞交申請,再列優先日期、I-140 狀態和後續程序。卓越移民 Premiervisa Group 可協助台灣讀者整理初評問題,並由相關專業人士核對個案;文章中的排期日期只適用於 202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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