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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遠端工作簽證
項目及申請條件 印尼 E33G 對應遠端工作居留類別,須按移民局現行清單核對境外僱用、收入及資金證明。 旅遊簽證不能代替遠端工作許可。 正式申請前須確認適用類別及最新門檻,不以未核實的網上金額作入場承諾;取得 ITAS 不等於取得永久居留。 哪些客戶適合先做評估? 收入主要來自境外雇主或客戶,希望在目的地合法遠端生活及工作的人士。 先從可以證明的背景開始,不只憑項目名稱判斷。國籍、現居地、家庭、現有許可和過往拒簽會影響適用程序。初步評估應給出可研究的法律類別、已符合的要點和仍欠的證據,而不是先要求客戶買產品或簽交易。最終批准由主管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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