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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人才引進計畫
項目及申請條件 澳門第三期人才引進申請期為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2月1日。 高端、優秀及高級專業人才類別有不同要求,涵蓋指定產業。 須核對項目配對、專業成就、評分與需要的當地工作,不能把提交資料視作已獲甄選或居留。 哪些客戶適合先做評估? 有相符工作邀請、專業背景或可核實人才成就,想確認合資格工作路線的人士。 先從可以證明的背景開始,不只憑項目名稱判斷。國籍、現居地、家庭、現有許可和過往拒簽會影響適用程序。初步評估應給出可研究的法律類別、已符合的要點和仍欠的證據,而不是先要求客戶買產品或簽交易。最終批准由主管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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