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項目,查看條件
選擇合適項目
美國 B‑1/B‑2 商務及旅遊簽證
項目及申請條件 B-1 可用於合資格商務會議、洽商等短期活動,B-2 用於旅遊、探親及部分醫療目的。 須證明真實臨時目的、費用安排及離境意圖。 不能在美國從事未授權工作或全日制學習;簽證有效期與每次入境獲准停留期不同。 哪些客戶適合先做評估? 有清楚旅遊、商務或家庭探訪目的,能證明資金與行程的人士。 先從可以證明的背景開始,不只憑項目名稱判斷。國籍、現居地、家庭、現有許可和過往拒簽會影響適用程序。初步評估應給出可研究的法律類別、已符合的要點和仍欠的證據,而不是先要求客戶買產品或簽交易。最終批准由主管機關決定。…
查看申請條件
美國 L‑1A 企業內部調派工簽
項目及申請條件 L-1A 須有合資格境內外企業關係,以及過去3年內至少1年境外行政或管理任職。 美國企業須真實經營;新辦公室另須證明場所、資金及一年內支持管理職務的營運計畫。 這是工作身分,不能把 L-1A 批准直接當作 EB-1C 綠卡。 哪些客戶適合先做評估? 已有企業、管理或創業背景,願意以真實業務支持身分申請的人士。 先從可以證明的背景開始,不只憑項目名稱判斷。國籍、現居地、家庭、現有許可和過往拒簽會影響適用程序。初步評估應給出可研究的法律類別、已符合的要點和仍欠的證據,而不是先要求客戶買產品或簽交易。最終批准由主管機關決定。…
比較路線與下一步
安排下一步
美國 O‑1 傑出人才工作簽證
項目及申請條件 O-1 須按領域證明傑出能力或成就,O-1A 和藝術/影視 O-1B 的證據標準不同。 通常由美國雇主或代理遞交請願,須有具體工作、合同及適用諮詢。 獲獎或媒體報道不能單獨保證合資格;O-1 工簽與 EB-1A 綠卡是分開申請。 哪些客戶適合先做評估? 有相符工作邀請、專業背景或可核實人才成就,想確認合資格工作路線的人士。 先從可以證明的背景開始,不只憑項目名稱判斷。國籍、現居地、家庭、現有許可和過往拒簽會影響適用程序。初步評估應給出可研究的法律類別、已符合的要點和仍欠的證據,而不是先要求客戶買產品或簽交易。最終批准由主管機關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