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加拿大留學生轉校怎麼辦?新DLI許可、PAL與開始上課的順序

4 小時前
讀畢需時 5 分鐘

加拿大專上課程換到另一所DLI,應先確認新的學習許可程序,再安排退學與開課。學分可抵免、校方同意錄取,回答的是學術問題;一般需要取得適用的新許可後才能在新校開始。少數待審期間可開課的情況,必須符合官方列出的全部條件。


先確認是真轉DLI,還是同一學校轉課程


DLI是指定學習機構,應用正式名稱及編號確認。相同集團、品牌近似、合作招生或同一棟建築,不能直接推定屬同一DLI。把舊校與新校錄取資料和官方名冊對上,再決定採用哪種程式。 同一DLI更換課程或學習層級、聯合課程、中小學轉校及中學升專上,都有各自指引,不能將本篇一般專上轉校要求毫無區分地套用。


若系統條件限制學校或階段,也要看本人許可文字。 向學校查詢時提供目前DLI、課程及許可,要求說明新安排真正由誰提供和授予資格。不要只問可否轉學分,就把學分承認與政府身份程式視為同一個批准。


一般要申請並取得新許可,再在新校開始


對一般專上轉DLI,官方說需透過延長當前學習許可取得新的許可,然後才能在新DLI開始。已提出申請、已付款或學校已發學生證,不應直接改稱已獲準新校讀書。 這也意味轉校時間表要預留政府處理,而非只看新校下月開課。可以先研究是否延期入學,並在原校維持真正應有的學習及身份條件;不能以未來轉校為理由,現在便隨意停止所有學業。


若現有許可即將到期,申請及活動安排更需及早核對。所謂維持身份並不自動取消轉校特定限制,不能從可以依法等待某程式,推定已可在任何新機構開課。


新PAL或TAL通常要在提交前取得


自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起,轉校學簽申請通常需要新有效PAL或TAL,除符合豁免。即使同省轉校,舊校證明信與新DLI連結不同,也不能一律直接沿用。 二〇二六年公立DLI授予學位的碩博士等,可研究現行豁免,但需證明真正適用;研究生文憑不自動等於碩士。


先核對新課程與學校,再決定需取得新信或準備豁免支援,不空白提交等日後補。 若已提交卻缺所需資料,官方轉校頁列可透過IRCC線上表格補送的程式,具體按本人情況辦理。這不是建議明知缺前置檔案仍先交,也不保證補送後必能獲批。


原校關閉等有限例外,要同時滿足全部前提


官方列出可在新許可待審期間於新校開始的有限情況:取得新DLI錄取後沒有離開加拿大、繼續符合原學習許可條件,而且原校在完成課程前關閉、停辦課程、被列入暫停名單或失去DLI地位等情況。 不是隻要自己想轉校、對原校不滿意或課程快讀完便符合。


各個前提要一起看,並在申請提供支援。原校確實停辦的正式通知、本人原課程和新錄取資料,應能對上,而不是隻用新聞提到另一間學校的情況。 沒有符合例外,就按一般先取得新許可的安排規劃。不要只從官方頁面看到一句可待審開課,便刪去前面所有條件,向全部學生承諾交申請後即可直接上新校。


新學校先查DLI,畢業後工簽再分開查


IRCC要求新學校也須是DLI。付款前看官方名冊、實際校區及當前狀態,不能只靠招生人員提供的一個舊編號。學校被停收或失去指定地位等情況,可能影響新申請,需按現行規則核對。 DLI資格與本人日後PGWP並不是同一件事。新校或課程能否支援畢業後工作許可,還涉及當前學校、課程及個人條件;不能只見DLI名冊有名字,便承諾畢業一定有工簽。


原學分如何帶入、是否縮短修讀及真實完成方式,也先查學校和適用後續規則。學術上省時間未必代表每項移民規劃都相同,應讓教育選擇和身份後果各自清楚。


解釋轉校原因,資料要與真實學習計劃一致


現行清單列有說明為何轉校的信。可從課程內容、學習目標、真實教育需求及已取得的新錄取交代,讓人理解改變,不需要編造原校不存在的問題或套用別人的求職故事。 原先選校與現在改變不一定矛盾,但如果學習方向差異大,應如實說明背景和現時資源。


不要為迎合申請預期,先寫一直只想讀新課程,卻與原來正式申請內容完全不符。 附上真正新錄取及相應支援,核對開課、學費、學習層級及DLI。若原校仍有在讀、休假或其他狀態,亦要按事實說清楚,不在一份信寫仍全職修讀、另一份檔案卻顯示早已退學。


原校與新校之間的空檔,不要當無限制工作期


轉校會影響實際在讀狀態,是否可工作要依當時學生工作及許可條件另查。不能因原卡仍印有較後日期,就假設退學後仍可照常在校外工作,或把幾個月空檔一律稱為正式假期。 把最後在原校實際上課、任何獲授權假期、新校開始及許可進度列在一起。


遇到課程延後、個人休學或拒絕申請,及時讓合適承辦人核對現在可做甚麼,不等到下一次簽證才補述。 本文不提供把停學改寫成暑假或只保留學籍名字的方法。真實學習和合法身份要持續成立,學校允許繳費或保留位子,仍不能替代政府對本人活動的條件。


人在境外,待審改校與獲批後改校不同


學習許可申請仍在處理時,官方指引可透過IRCC線上表格提交新錄取及所需PAL或TAL,說明更換DLI。儲存正式提交和對應申請,不能只在新學校繳訂金,便假設IRCC已知道。 如果原學簽申請已獲批准、人在加拿大以外才改學校,官方說要用新錄取提出新的學習許可申請,並支付新申請全部相關費用。


不能只拿舊校批准及新校錄取登機,預期口頭說明一定足夠。 人在何處、申請是否已作決定,是分流重點。因機票和開課很近,仍不會自動豁免;先確認真正程式,必要時與學校研究延期,避免將一個學術錄取決定錯當移民程式已完成。


整理給學校與承辦人確認的資料


台灣學生轉校前,可先請兩校確認退學、學分抵免、延後入學及款項退回的程序,避免新許可未取得就失去原本學習安排。保留真實改校理由與新錄取,不必編造原校問題。新課程是否符合PGWP,還要獨立核對,不能因成功轉校便推定相同。


官方資料與核對日期


2026年10月19日



 
 
 

Comments


這是 Premiervisa 的標誌

版權所有 © 2026 PremierVisa Group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

本公司及員工僅從事香港以外地區的房地產代理業務,並未獲得在香港經營任何房地產的許可。

跟著我們:

  • Facebook Clean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