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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3如何評估?臺灣申請人先看僱主、招募與等待時間

5月27日
讀畢需時 5 分鐘

已更新:7 小時前

看到「不用高額投資」「可帶家人」的EB-3廣告,臺灣申請人應先問:真正聘用我的僱主是誰,職位做什麼,以及目前案件在哪個階段。工作邀請、勞工證和移民申請各有要求,付出一筆服務費不會把它們變成已批准的綠卡。


本篇按2026年10月6日官方資訊整理評估方法,聚焦僱主與程序核對。EB-3不是人人適用的統一套餐,等待時間亦不能只看中介的成功故事;先了解職位,再核對本人條件與家庭安排。


三種分類,按真實職位與資格選擇


國務院將EB-3分為技術工人、專業人士與其他工人。技術職位一般要求至少兩年培訓或經驗;專業職位涉及美國學士或相等海外學位;其他工人職位通常要求少於兩年培訓或經驗。相關工作須符合適用的非臨時或季節性等要求。官方職業移民說明


分類不是由申請人挑一個聽起來最容易的名稱。看僱主實際最低要求、工作內容及本人在適當時點已具備的資格,再由法律專業人士核對。不能把幾年經驗自動視為等同職位要求的特定學位。


「其他工人」亦不等於完全不用任何能力或文件。職位仍有實際任務與聘用條件,個人還須符合適用移民要求。若你不願長期做廣告中的工作,應先正視職涯選擇,不能只把職位當作付費取得身分的工具。


先問清楚真正僱主與工作地點


索取聘用公司的完整名稱、工作地址、職務、工時、薪資與實際聯絡窗口,再核對公司營運和職缺是否一致。招聘品牌、海外中介與最終僱主可能是不同主體,不把中介辦公室當作美國工作地點。


可以要求說明誰出具聘用文件、誰負責勞工程序、誰向USCIS提出申請,以及發生延誤時誰提供正式進度。若一直只有銷售人員回覆「僱主保密,付款後才知道」,現階段就缺乏評估工作的必要資料。


僱主網站與商業登記可幫助瞭解基本情況,不能單獨證明職位、財務或移民資格。請合適專業人士查與案件有關的真實需求及證據,別因公司註冊存在就認定申請沒有風險。


PERM是僱主勞工程序,不是買一張證書


美國勞工部說明,PERM通常涉及永久全職工作機會、實際最低要求、適用工資判定、招募及遞交。勞工部需評估是否有足夠合資格且願意任職的美國勞工,以及是否不利同等美國勞工的薪資與工作條件。PERM官方流程


因此「招聘只是走形式」「所有人都一定能安排同一個職位」都不是合適理解。申請人應提供真實學歷與經驗,由僱主依規則處理招募;不配合倒填任職日期、虛構培訓或更改原始證明。


某些案件有不同適用程序或例外,需按職業查核。本篇不把所有職位都套成同一份招募清單;若服務方說適用例外,應請其說明正式依據與具體條件。


費用要逐項列,先核對誰能承擔


報價應拆成申請人的合法服務費、政府申請費、翻譯、體檢等項目,寫清支付對象、階段與退款條件。不能因總額被稱為「移民費」,就忽略其中是否包含不應轉嫁的僱主成本。


勞工部的PERM反詐欺規則禁止買賣勞工證,亦限制僱主將取得勞工證的相關成本轉嫁外籍受益人;申請人自身法律代表費用及共同代表等情況另有要求。遇到招募、僱主律師費或工資扣回安排,應先由法律專業人士核對。勞工部規則說明


要求提供可核對的分項帳單與合約,不簽一份用途不明的整包付款承諾。退款條款只是服務關係的一部分,不代表政府承諾核准,也不能用退款宣傳掩蓋不合法的收費安排。


把進度拆成四個節點


第一個節點是工作與適用勞工程序;第二個是僱主I-140申請;第三個是移民簽證名額與後續申請;第四個是個人完成適用審查並取得身分。每個節點可能需要不同文件與時間。


PERM核准,不等於I-140已核准;I-140核准也不等於已拿綠卡。要求服務方說明當下實際完成的步驟、正式通知及下一步待辦,不只使用「綠卡申請成功」這種含糊總稱。


人在臺灣等待,與已在美國有另一個合法身分,是不同安排。EB-3遞交本身不自動授予赴美工作權;現有身分能否延續或適用境內程序,另由負責個案的人確認。


等待時間,按當期公告與本人日期看


國務院Visa Bulletin分開Final Action Dates與Dates for Filing,且技術及專業類與Other Workers可能有不同日期。核對優先日期、類別及適用歸屬,再看具體月份;臺灣護照不能代替出生地及適用例外分析。簽證公告入口


一個月的公告不能保證未來速度。審查、補件、名額變化與面試安排均可能影響全程,不能用「臺灣排期較短」推導固定幾個月到手。任何預計時間應標明假設與尚未確認的階段。


有接近21歲孩子的家庭,另查家屬條件與CSPA問題。孩子的生日、申請日期與後續步驟需要個別核對,不能只因父母已有工作邀請就說全家不受年齡影響。


成功率宣傳,先查分母與終點


問清統計是哪幾年、哪種職位及哪個程序。如果只計已篩選且完成的案件,卻排除拒案、撤案、僱主取消或仍待審案件,數字就不能直接代表所有付款申請人。


也要問「成功」指PERM、I-140或已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不同終點不可混用,幾個核准截圖不代表對你的資格和等待時間已有結論。不應按公司口頭比例安排辭職與賣房。


職位改變時,保留原件再問影響


若等待期間僱主更名、工作地點或職務變動,先保存原聘用安排、變更通知與日期,再交給負責案件的法律專業人士判斷。不要由銷售人員直接換一份新offer,就假設原程序仍能完整沿用。


臺灣申請人的第一份評估資料


準備學歷、真實工作履歷、語言與職涯需要、家庭成員及目前身分摘要,再加上完整職位說明和分項合約。必要的個人原件透過合適保密管道提供,不在公開留言附證件與財務資料。


請專業人士分別回答本人是否符合職位與分類、僱主和勞工程序有什麼待查,以及家庭如何承受等待。若重要資料尚未取得,就先補資料,不把銷售承諾當作已完成評估。


卓越移民PremierVisa可協助臺灣申請人整理工作與家庭需求,再安排適當美國法律專業評估。先把僱主、職位和費用說清楚,才決定是否投入準備。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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